彩88官网-彩88主页

当前位置:主页 > 电视资讯 >正文

北京网台文艺节目管理新政划重点

2022-01-09 416 电视资讯

昨日出台的《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是北京对上月9日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精神的落实举措。《细则》的意旨与《通知》一脉相承,措辞也有重合之处。但因为是操作细则,这份文件当中仍有值得体会和阐发之处。

原文:

本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

 

点评:

这段话并非北京局首创,但“经济效益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的措辞是如此地铿锵有力,足以将那些犹疑不决和侥幸心理击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主旋律作品是最安全的选择。但如果全是主旋律,其实也会变得没有主次之分,平添重复和疲倦感受。

 

不是说不能制作商业剧,而是商业剧也要有根弦,不要在价值观上挑战主流,不要在题材选择上捞偏门。创新会变得更难,因为创新往往是从脑洞开始的,是从边缘地带杀进舞台中央的。今后,能杀出血路的都是内功深厚的高手。

 

原文:

确保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在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方面执行同一标准,同等管理。

 

点评:

无论是作为文艺政策的普适性,还是网台发展的公平性,同一标准和同等管理都是必须强调的。过去几年一直这么说,实践中做得也越来越细。就在大多数人还在念叨“网剧自审自播”的老黄历时,网生内容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轻舟已过万重山”。

 

实际上,体量比较大的剧目,题材比较敏感的剧目,早就从备案到审查纳入主管部门的管理之下。将近一半网剧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完成的,有些剧目可以说是全程“辅导”。人员上有专门的配备,流程上有相关的规定,网生内容早就不是自行其是的散养模式了。当然,目前还是“抓大放小”,某些不起眼也不搞怪的剧目仍在执行“自审自播”的章程。

 

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方面,网、台看齐是对的。不过,台向网靠,比网向台靠更加有利于影视行业的繁荣。而由于电视平台传统观众多,网络平台年轻观众多,趣味是无法彻底靠拢,也无需完全归一的。不同趣味意味着不同类型的偏好,网剧近年来的类型创新成果喜人,这方面仍然要给予其足够的发展和发挥空间。

 

原文:

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联动机制,在宣传导向、备案管理、内容审查、播出调控、违规查处等方面信息共享、标准统一、联合处置,严把文艺节目的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问题节目网上网下均不得播出。

 

点评:

这其实是在堵漏洞。因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管理上是两条线,这就给了一些剧目利用信息壁垒左右逢源的机会。

 

比如说,原先有些剧目,以电视剧之名备案,拍摄中失控或者出现变故,无法取得发行许可证或者上星许可证,就改以网剧之名在视频网站上播了。

 

结果是,电视台播的节目都是经过严格审查的,网络播的节目却可能是未经认真审视的,客观上形成了不同平台的不同标准。现在两条线的管理联动起来了,“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侥幸也就不存在了。

 

综上所述,加强管理是全方位的,打擦边球和钻空子的危险性大大增加。等资本寒冬和税务风波告一段落,混水摸鱼的日子也不会重来,苦练内功将是唯一选择。

 文/五指山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切实纠正一些文艺节目出现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18〕60号)和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创新机制,着力加强管理,着力精准服务,结合北京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挥“引、领、扶”作用。文艺节目内容管理“引一把”,旗帜鲜明坚守正确创作方向;行业管理“领一把”,创新创造领风向之先;机构管理“扶一把”,多措并举指导扶持。

 

定期更新公布市广播电视局“记录新时代工程”规划片单,将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纳入重点选题“种子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扶优、扶强、扶原创”,政府相关基金将对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发行、上线播出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扶持。

 

二、搭建“三会”平台。定期召开题材规划会,着力引领创作导向,坚持文艺节目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

 

定期组织节展交易会,突出优秀剧目展示交易,组织重点剧目专场推介发布活动,让优秀作品生产在北京、亮相在北京、交易在北京、播出在北京。定期召开交流会,充分了解机构所需所求,发放“服务包”,以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开展“三课”活动。立足“一核一城三带两区”首都文化建设总体框架,着力展现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以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文艺的创作标准引领行业,不断开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新局面。

 

定期开展政策课,讲解产业政策,剖析产业发展,指导产业方向;开展业务课,宣讲文艺理论,开展文艺批评,搞好业务交流;开展实践课,组织采风活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通过“三课”活动,促进首都文艺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前沿站位、首善站位,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树立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水平。

 

四、强化“三个聚焦”。本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优质内容取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文艺创作要主动聚焦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成立100周年、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

 

聚焦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等全市重点任务和目标。摒弃浮华,注重节俭,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把更多普通群众而不是影视明星作为作品的主角、节目的主角,着力讲好新时代百姓身边日常故事。

 

五、加强节目调控。严格执行总局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节目题材把关,严控偶像养成类节目、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进一步减少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选拔类节目。

 

鼓励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支持制作播出更多优质原创节目。政府相关基金将对优秀播出机构给予特别奖励。

 

六、鼓励创新创优。本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

 

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各自特色优势,推进文艺节目在理念、内容、体裁、题材、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市广播电视局每月对创新节目组织专题评议,促进质量提升;每季度评选一批优秀节目纳入市创新创优节目库,推荐参加政府评优评奖活动;政府相关基金每年对创新创优节目进行扶持。

 

七、严格备案审批。严格执行总局综艺节目提前报备规定,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指导市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会员培训,探索建立行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教育、管理等作用。倡导影视演员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性节目,切实执行“四个坚决不用”的标准,注重作品和节目的社会影响。

 

八、坚持台网同一标准。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的原则,树立“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评价标准。

 

重视舆论评价,综合思想性、创新性、专业性、满意度、竞争力、融合力等方面进行考量,引导行业建立口碑和大数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作品评价体系。

 

确保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在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方面执行同一标准,同等管理。

 

九、实行网台联动管理。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联动机制,在宣传导向、备案管理、内容审查、播出调控、违规查处等方面信息共享、标准统一、联合处置,严把文艺节目的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问题节目网上网下均不得播出。制定实施市广播电视局网台联动管理实施办法,不给问题节目留下空隙和死角。

 

十、净化行业生态。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优秀节目的机构,在政策准入、资金扶持等给予倾斜;违反文艺节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

 

继续保持对收视率(点击率)造假方面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任何从事、参与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的机构和个人,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签订收视率对赌协议、哄抬价格购买播出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违反片酬规定等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相关作品不予发行播出,并依法予以查处,吊销其相关许可证。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报备信息的同时,提供抵制收视率(点击率)造假承诺书。

 

十一、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常态管理、专题评议、舆情追踪和热点专报的“四位一体”节目监管模式,加强对文艺节目内容监管和舆情监测。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

 

坚持工作例会、问题通报、督导约谈、限时整改等管理措施,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问责追责、暂停播出、下线整改、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的能力。

 

十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强化网站主体责任,落实平台例会制度和总编辑负责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将文艺节目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支部)议事日程,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每季度,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重点网站向市广播电视局上报文艺节目管理工作情况;每半年,市广播电视局向总局、市政府、市委宣传部上报落实整治进展情况。

扫一扫更进一步接触影视行当!

影视独舌

由媒体人李星文创办的影视行业垂直媒体。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原创,咬定采访,革新文体,民间立场。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历史消息

↓↓↓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万柏娱乐八卦信息网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xtsm588.com/KgmQBwUR6t/5133.html

网站主人万柏娱乐八卦信息网
昨日出台的《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是北京对上月9日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精神的落实举措。《细则》的意旨与《通知》一脉相承,措辞也有重合之处。但因为是操作细则,这份文件当中仍有值得体会和阐发之处。原文:本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 点评:这段话并非
  • 31083文章总数
  • 22148访问次数
  • 建站天数
  •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标签

    友情链接